在職場中,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難免會發(fā)生爭議。當雙方無法通過協(xié)商解決時,通常會選擇勞動仲裁作為解決爭端的途徑。然而,有時候當事人對仲裁結果并不滿意,這時就需要通過法律途徑進行進一步的申訴。本文將為您提供一篇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的范文,供您參考使用。
一、原告基本信息
- 姓名:張三
- 性別:男
- 年齡:35歲
- 職業(yè):軟件開發(fā)工程師
- 聯(lián)系方式:138xxxx1234
-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某某街道
二、被告基本信息
- 公司名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四
-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XX園區(qū)
三、案件背景
原告自2018年起在被告公司擔任軟件開發(fā)工程師一職,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根據(jù)合同約定,原告享有每月固定工資及相應福利待遇。然而,在工作期間,被告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原告的工資,并且多次以各種理由拖欠或克扣加班費等費用。為此,原告多次與被告進行溝通協(xié)商無果后,于2021年6月向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
四、仲裁結果
經(jīng)過審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如下裁決:
- 確認被告欠付原告自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共計人民幣50,000元;
- 要求被告立即支付上述款項給原告,并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計算違約金直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 駁回原告其他請求。
五、起訴原因及依據(jù)
雖然仲裁委員會支持了部分訴求,但原告認為該裁決存在明顯錯誤。首先,對于被拖欠的具體金額認定不準確;其次,未充分考慮到由于長期未得到合理報酬給個人生活帶來的嚴重影響;最后,沒有對因違法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給予適當補償?;谝陨蠋c理由,原告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撤銷原仲裁裁決書,并重新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決。
六、訴訟請求
- 撤銷北京市朝陽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2021)京朝勞人仲字第YZX號仲裁裁決書。
-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的工資差額共計人民幣70,000元。
- 判令被告按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原告支付從2021年6月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損失。
- 判令被告賠償因其違法行為給原告造成的精神撫慰金人民幣30,000元。
-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七、證據(jù)材料
- 提交相關合同文本復印件一份;
- 提供銀行流水賬單以證明工資發(fā)放情況;
- 收集同事證言及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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