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在現代社會中,勞動合同作為雇傭關系的法律保障,對于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仍有不少企業(yè)和個人忽視勞動合同的重要性,導致勞動爭議時有發(fā)生。本文將提供一份關于未簽訂勞動合同情況下,勞動者如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的范文。

仲裁請求書范文

申請人(甲方):[姓名]

被申請人(乙方):[公司名稱]

一、事實與理由:

  1. 勞動關系確認:自[入職日期]起,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從事[具體職位或工作內容],但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 工作內容與報酬: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要求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但至今未收到應得的全部工資及福利待遇。
  3. 法律法規(guī)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仲裁請求:

  1. 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 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自[入職日期]至[申請仲裁之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3. 要求被申請人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4. 其他合理的經濟補償(如加班費、年終獎等)。

三、證據材料清單:

  • 工資條/銀行流水記錄
  • 考勤記錄
  • 工作郵件往來截圖
  • 同事證言等能夠證明雙方實際勞動關系存在的材料

結語

以上是一個基本的未簽勞動合同情況下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的例子。具體情況可能因個案而異,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內容,并咨詢專業(yè)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幫助。希望每位勞動者都能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文旨在幫助那些面臨類似問題的朋友了解基本流程與撰寫要點,并非專業(yè)法律意見。如需進一步指導,請聯系當地法律援助中心或聘請專業(yè)律師進行咨詢。